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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高新区柏堰湾路(方兴大道-鸡鸣山路)道排、菖蒲路(文曲路-长宁大道)、月山路(明珠大道-铭传路)道排及附属工程等项目施工单位合同违约金处罚的通报

发布时间:2018.06.25 作者: 来源: 访问人数:1739

高新区柏堰湾路(方兴大道-鸡鸣山路)道排施工单位安徽兴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,因施工现场柏堰弯路与方兴大道交口向西150m出,都南半幅灰土路床顶层存在约30m长、14m宽、20m厚范围灰土不合格(主要为土元不合格造成),需要返工重新处理。给予合同违约金处罚3000元。

菖蒲路(文曲路-长宁大道)、月山路(明珠大道-铭传路)道排及附属工程施工单位四川鼎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,因1、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未在岗履责;2、现场文明施工未到位,材料堆放混乱,石灰和土方未覆盖到位。给予合同违约金处罚1000元。

十五里河补水河道(高新段)工程施工单位安徽中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,因现场15#工作井临时用电不规范、2#井扬尘措施不到位。

菖蒲路(文曲路-玉兰大道)、月山路(明珠大道-铭传路)道排附属工程施工单位合同违约处罚单.pdf

高新区柏堰湾路(方兴大道-鸡鸣山路)道排施工单位合同违约处罚单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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