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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高新区柏堰湾路(方兴大道-鸡鸣山路)道排工程等项目施工现场合同违约处罚的通报

发布时间:2018.07.04 作者: 来源: 访问人数:1593

高新区柏堰湾路(方兴大道-鸡鸣山路)道排工程施工单位灰土不合格(主要为土源不合格造成),需要返工重新处理,给予施工单位安徽兴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违约金处罚3000元。对菖蒲路(文曲路-长宁大道)、月山路(明珠大道-铭传路)道排及附属工程施工单位现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未在岗履责,现场文明施工未到位,材料堆放混乱,石灰和土方未覆盖到位。给予四川鼎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违约金处罚1000元。对十五里河补水河道(高新段)工程施工单位现场15#工作井临时用电不规范,2#井扬尘措施不到位,给予安徽中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违约金处罚2000元。对明珠大道(石莲南路-大龙山路)电排施工单位现场2#井筒未按设计图纸施工,给予湖南湘江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合同违约金处罚3000元;

合同违约处罚单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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