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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香樟大道精品化提升工程、南岗惠园Ⅰ标段道排工程、杨林路(生物医药园支路-习友路)道排工程、天堂寨路、大龙山路道排工程的合同违约处罚的通报

发布时间:2018.05.22 作者: 来源: 访问人数:1498

香樟大道精品化提升工程(天湖路-香樟大道)施工单位施工时未做好成品保护,造成部分建筑挡板掉落望江西路以北4个污水井内,造成井内有积水现象,污水流水不畅。给予安徽兴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违约处罚20000元。

香樟大道精品化提升工程(天湖路-香樟大道)因夜间抢工造成部分建筑材料掉落望江西路以北4个污水井内,现场监理人员旁站时未能及时发现、及时上报,造成污水井堵塞、流水不畅。给予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合同违约处罚5000元。

南岗惠园Ⅰ标段道排工程因雨水箱涵两侧床路回填未按设计要求先行回填,杂填土未按地勘要求清除;检查井口未按要求住址安全围挡及警示 标志,及时覆盖;沟槽边坡未按要求先行支护,存在安全隐患;现场管理人员未在岗履责。给予安徽鲁班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同违约处罚10000元。

杨林路(生物医药园支路-习友路)道排工程因门前保洁扬尘没有及时清理,门前“三包”不到位。给予金东方工程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合同违约处罚1000元。

天堂寨路、大龙山路道排工程因项目经理不在岗、污水沟槽回填灰土灰剂量不够;污水模块井内为按规范配筋。给予江西威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违约处罚2000元。

项目一部道排合同违约处罚单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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