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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09年度评选先进的工作通知

发布时间:2010.01.04 作者: 来源: 访问人数:1654

各部门、各子公司:

为表彰公司2009年度各项工作中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个人,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,在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各部门范围内开展评选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的工作,评选办法如下:

一、评选条件、办法和人数分配

1、评选条件

先进集体:部门员工均能较好的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;本年度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目标,且业绩较为突出;部门全体员工工作作风扎实,敬岗爱业,工作高效,集体意识强,与各部门及各业务单位保持较好的沟通和协作关系。

先进个人:能较好的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;具备较强的业务知识和沟通能力,积极主动工作,且工作业绩突出;全年病假不超过10天(因公受伤除外),事假不超过5天;在本岗位工作不少于三个月。

2、评选办法

城创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各部门为单位评选先进集体,以各部门的员工为单位评选先进个人,先进集体由各公司民主推荐采用部门差额推选产生,先进个人由各部门经民主推选或评议的办法产生。

3、人数分配

先进集体4个:

高新城创公司:2个

高新园林公司:1个

高新公共服务公司:1个

先进个人28人:

高新城创公司:14个

高新园林公司:9个

高新公共服务公司:5个

二、评选要求

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各部门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民主推荐;请将有关先进的推荐材料和表格于2010年1月6日前报至总经理办公室(人力资源部)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 

 

 二○○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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