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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复兴路(方兴大道-火龙地路)道排工程等项目合同违约处罚的通报

发布时间:2018.08.08 作者: 来源: 访问人数:1691

复兴路(方兴大道-火龙地路)道排工程因箱涵顶板检查井洞口未设置警示标志且未覆盖,存在安全隐患。顶管工作井临边防护不牢固,缺警示标志。给予施工单位安徽巢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罚合同违约金2000元;十五里河补水河道(高新段)工程因工作井围挡缺失,安全施工防范措施缺失。路面恢复施工中存在交通安全隐患,缺少围挡防护和警示标识。给予施工单位安徽中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罚合同违约金2000元;

根据6月份“飞检”报告,彩虹中学项目施工单位浙江省建设公司处罚合同违约金20000元,安徽省建科监理处罚合同违约金2000元。城西桥D组团项目给予施工单位安徽金煌公司处罚合同违约金8500元,给予监理单位合肥市建设监理公司处罚合同违约金3500元。南岗公租房项目施工单位合肥万振建筑公司处罚合同违约金3000元,给予监理单位合肥康达监理公司处罚合同违约金2000元。

项目一部罚款单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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